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7

157.我被带到太阳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属天的奥秘 #4721

4721.“约瑟就去

4721.“约瑟就去追赶他哥哥们,在多坍找到了他们”表他们沉浸在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中。这从“约瑟”和“他哥哥们”的代表,以及“多坍”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4669节);“他哥哥们”是指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分离之信的教会(4665, 4671, 4679, 4680, 4690节);“多坍”是指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如刚才所述(4720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这些话表示他发现他们沉浸在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中。
为叫人们知道“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是什么意思,我们就以制定并承认唯信为其基本原则的教会所教导的某些观念来加以说明。也就是说以下观念:人唯独因信称义;在这种情况下,一切罪都从他那里被抹除了;仅凭信,他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得救;得救仅仅是凭恩典蒙允许进入天堂;就连小孩子也能通过信得救;外邦人因没有信,故不会得救;此外还有许多其它观念。这些和其它类似观念就是属于唯信的基本原则的具体细节。不过,教会若承认信仰生活是它的基本原则,就会承认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因而承认仁与爱的行为;那么刚才所提到的这一切具体细节就会土崩瓦解;这个教会将承认重生,而非称义;论到重生,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它也会承认,重生通过信仰的生活,而非与仁分离之信实现。它不会承认这时,一切罪都从人那里被抹除,而是承认蒙主的怜悯,他从罪中被撤回来,并被保守在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真理中;因此,这个教会将承认,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一切邪恶皆来源于人自己。它也不会承认人凭信仰甚至在生命最后一刻得救,而是凭与他同在的信仰生活得救。它不会承认得救仅仅是凭恩典蒙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而是承认,如果人的生活不是能与天使在一起的那种,他就会自愿逃离天堂(4674节)。它不会承认小孩子能凭信得救,而是承认在来世,他们会被主教导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以这种方式被接入天堂(2289-2308节)。它也不会承认,外邦人会因没有信仰而不得救;而是承认,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所过的生活与他们同在,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会被教导信之良善,同样被接入天堂。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也渴望并相信这两点(2589-2604节)。许多其它具体细节也是如此。
制定并承认唯信为其基本原则的教会不可能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可能知道何为天堂。它会奇怪有人竟然说,死后生命的幸福和天堂的喜乐在于流入向他人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神性,并且由此而来的幸福和祝福超出人的一切觉知。它还会奇怪,对这种流注的接受绝无可能被赋予没有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任何人。使人得救的,是信仰的生活;主在马太福音(25:31至末尾)和许多其它经文中所明确教导了这一点。这也是为何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信经在末尾教导说:各人必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属天的奥秘 #8993

8993.“人若卖女

8993.“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人的女儿”和“婢女”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女儿”表示情感(参看2362, 3963节),而“人”表示真理(5414, 5879, 5951, 7957, 8234节);“婢女”是指外在或属世情感(2567, 3835, 3849节)。因此,“人的女儿被卖作婢女”表示源于属世情感和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

属世的快乐是指发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处于发源于这些爱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是那些要么为了利益,要么为了重要地位,而不是为生活而学习教会的教义,也就是所谓的信之真理的人。对真理的这类情感并非发源于属灵良善,而是发源于属世的快乐,它们由被卖作女奴或婢女的以色列人的女儿来代表。源于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一切都不是自由,而是奴役。至于何谓自由,何谓“奴役”,可参看前文(892, 905, 1947, 2870-2893, 6205节)。由这些爱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就接是下来的经文在内义上所描述的。

要牢记一点: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在于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功用,为了生活而意愿并渴望知道真正的信之真理;但并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在于为了自我,因而为了获得重要地位、谋取金钱利益而意愿并渴望真理。那些处于来自这种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不在乎他们所学习的真理是否纯正,只要它们能冒充或被当作真理就行。因此,他们只认可他们所出生的教会的教义,无论这些教义是不是真的。就真理本身而言,他们还陷入黑暗,因为世俗的目的或利益,自私的目的或重要地位完全蒙蔽了他们的双眼。

但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为了良善的功用、为了他们当过的生活而渴望知道真理的人也遵守教会的教义,直到他们达到开始独立思考的年龄。然后,他们就查考圣经,求主光照;当被光照时,他们从心里欢欣鼓舞。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所出生的地方有别的教会教义,甚至有最大的异端,那么若不出于对真理的纯正情感查考圣经,他们就会留在这教义中;例如,他们若生来就是犹太人,或苏西尼派,就会这样做。由此明显可知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究竟是谁,是何性质;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又是谁,是何性质。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由以色列人的女儿来表示;而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则由以色列女儿当中的婢女来表示,她们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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